研究生教育
 

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0-27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毕业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院毕业研究生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答辩及学位授予人员范围

1.毕业答辩

2016-2017级博士生和2018级硕士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培养环节,完成毕业论文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进行毕业答辩。

2.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盲审通过的研究生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提交学位授予申请材料。

二、要求和程序

1.毕业答辩要求和程序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和程序相关材料请从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下载(https://yjshy.nwafu.edu.cn/xwgl/yjszdjsdwjs/index.htm)。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实行校外专家参与制度。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校外同行专家。

4.申请人在收到评阅意见书后,应按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附件6)”,经导师签字同意后,6个月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逾期须重新送审。论文答辩时,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对依据评阅意见的修改情况进行说明。

5.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可采取线下、线上或者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导师和研究生根据情况确定。

6.学校将开展学位论文答辩督导工作,邀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随机参加研究生论文答辩,加强学位授予过程管理。

三、工作安排

1.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按学校相关通知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盲审按学院相关通知进行。

2.学生于答辩前3日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答辩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名单和答辩时间、地点,以备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老系统http://yjspy.nwsuaf.edu.cn/index.do)发布答辩公告。未发布答辩公告,答辩无效。

3.11月30日前,研究生完成毕业答辩或学位论文答辩。所有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毕业及学位授予全部材料,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完成学位授予信息采集。逾期未提交材料者,学位授予事宜将顺延至2022年上半年学位会。

四、需提交的材料

1.学位论文终稿纸质4本(其中1本放学位档案),其中版权页须有导师和研究生签名。

2.学位论文电子版。电子版要求与终稿纸质版一致(PDF格式),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其中版权页有导师和研究生签名的扫描件。

3.通过“系统”打印的学位授予信息表一式2份(本人签字)。

4.涉密的学位论文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处理,并提交保密申请表1份。

5.按照档案材料清单列出的所有材料,分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按目录顺序排放。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采集数据将通过“学位授予国家备案系统”上报教育部备案,请各研究生认真填报和提交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本次申请毕业答辩者,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后2年内,若达到博士学位申请条件,可提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后1年内,若达到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可提出硕士学位答辩申请。答辩通过者,提交学位授予申请材料。

附件:1.发表论文统计表

           2.科研获奖统计表(内含两个表)

           3.专利统计表

           4.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情况表

           5.资格证书统计表

           6.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7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