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关于做好2021年第一季度“季度之星”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3-01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

为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潜心科研,促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季度之星”学术论文评选办法(试行)》(食品〔2020〕17号)精神,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季度之星”学术论文评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

二、评选标准

(一)基础研究类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原创性,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和应用前景。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对该学科科学研究起到重要作用。

(二)应用研究类

1.论文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有效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对实际问题进行系统、深入探索,并能提出科学合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

2.论文研究成果有较好的应用价值,可产生较高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参评对象

在读全日制各类研究生均可申请,参评学术论文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SCI、EI、中文核心期刊正式发表见刊论文,必须满足本人为第一作者(署名排序第一)、导师为通讯作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四、评选数量

基础研究类优秀论文1-5篇(其中中文类至少1篇),应用研究类优秀论文1-5篇(其中中文类至少1篇)。

五、评审程序

(一)3月16日前,研究生提交纸质申请表(附件1)和论文原件,申请表、论文和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打包以“姓名-季度之星申请”命名发邮箱spxyyjs011@nwsuaf.edu.cn。

(二)3月20日前,学院对所提交的论文原件进行审核。

(三)3月30日前,专家组根据提交的自述创新点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六、其他

(一)对评选工作及结果有异议者,可实名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

(二)对获评“季度之星”学术论文的作者颁发学术论文“季度之星”荣誉证书及奖品,获奖结果纳入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体系。


附件:

1.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季度之星”学术论文申请表

2.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季度之星”学术论文信息汇总表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