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季度之星”学术论文评选结果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6-24     浏览次数:

     

根据《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季度之星”学术论文评选办法(试行)》(食品〔2020〕17号)要求,经个人申请、研究生办公室资格审查、专家组评审,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季度之星”学术论文拟获评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6月24日至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


电话:029-87092275

邮箱:spxyyjs011@nwsuaf.edu.cn


附件:2021年第二季度“季度之星”学术论文拟获评名单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