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安排意见

作者:院党委            发布日期:2005-09-30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分析评议阶段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支部:

    根据《中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院党发[2005]1号)的部署和要求,学院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安排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支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

 

     

    

    根据校党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安排意见》和《中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现就我院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主要任务         

    在前段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对照《党章》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以及本支部、本岗位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广泛发扬民主,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党员对照检查,自我剖析,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找准在保持先进性方面的差距和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边学边议,边查边改。

 在这一阶段,各基层党组织都要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每个党员都要听取意见,自我剖析,接受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要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重点要在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剖析思想上下功夫,做到征求意见广泛深入,查摆问题准确全面,分析原因深刻透彻,民主评议客观真实,边议边改,扎实有效,使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的过程成为广大党员正确认识自己,进行自我教育,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的过程,最终达到基层组织建设更加有力,每位党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宗旨观念更加牢固,先锋模范作用更加明显。

      二、具体安排和时间进程

(一)召开会议进行第二阶段动员(9月26日?D30日)

9月28日,学院党委召开动员会,对第一阶段工作进行小结,安排部署第二阶段工作,提出本阶段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

9月30日以前,各党支部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小结和动员,提出第二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学院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二)重点做好七个环节工作(9月30日?D10月24日)   

1、广泛征求意见(10月10日以前)

各支部要按《方案》要求,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党员个人、党组织、学院、学校和本单位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进行汇总、梳理和分类整理。除属于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意见外,原则上都要采取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如实进行通报和反馈。

2、开展谈心活动(10月12日以前)

根据《方案》的要求和征求意见的情况,开展广泛的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了解和团结。党员领导干部除与所在党支部党员谈心外,还必须与所在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的党员和群众开展谈心活动。

3、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并上报审核(10月15日以前)

凡有书写能力的党员,要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本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等方面进行分析。

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所在党支部审核把关;支部委员党性分析材料由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各支部书记的党性分析材料由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审核把关;党委书记和正处长岗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党委统一收集后报校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其余领导干部党性分析材料由党委书记审核把关。

4、开好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0月15日~19日)

各党支部要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员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还要参加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开好2005年度县以上党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通字[2005]13号)要求召开。

院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确定后,提前报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各党支部要及时向学院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报送会议纪要。

5、提出评议意见(10月19日~22日)

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个人讲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情况以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实事求是地提出书面评议意见。

6、反馈评议意见(10月22日~24日)

党支部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分别如实反馈给每个党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特别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明确今后的整改方向。

 7、通报评议情况(10月24日~25日)

民主评议后,各党支部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党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党支部的评议意见。

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院党委、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干部、师生群众通报。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小结(10月24日--25日)
   
10月25日,各党支部要进行阶段小结,并上报学院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10月25日至26日,院检查组对全院分析评议阶段工作进行检查,将各党支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情况向学院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反馈;

10月26日至27日,党委进行阶段小结;

10月28日至29日,向学校党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督导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