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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3-07     浏览次数:

     

各位研究生导师、硕士毕业生:

  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盲审暂行办法》(校研发〔2006〕85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办法(试行)》(食品〔2015〕3号)有关精神,为做好2019年上半年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对象与比例

  1.根据本年硕士毕业生具体情况,每个专业按15%抽取学位论文。

  2.凡是课程考试有重修的学生必须参加盲审。

  3.学术交流环节考核未通过者、中期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学生,必须参加盲审。

  4.其余盲审名额通过抓阄的方式确定。

  二、盲审程序

  1.3月25日前,确定盲审名单。

  2.4月9日前,提交论文(电子版)至邮箱spxyyjs011@nwsuaf.edu.cn, 学院统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的论文是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且以“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命名。每个学生可申请受理两次,对于第二次检测结果中 “总文字复制比”仍达到10%以上(含10%)者,研究生应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在6个月后重新申请检测。

  3.4月15日之前,将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研究生办公室,学院统一送审。

  4.5月20日之前,盲审结果返回,学院将评审意见和结果通知导师和研究生。

  三、盲审论文要求

  被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一般由封皮、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和参考文献五部分组成。学位论文的封皮统一用白色A4纸(一般复印纸)制作,学位论文内容必须经过匿名处理,不得出现导师姓名、研究生姓名以及其它与作者本人和导师有关的任何信息。写作格式请参照《学术型硕士学位(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及提交要求》(附件1)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及提交要求》(附件2)。

  四、评审结果

  盲审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分为四档:A.同意答辩(总分≥85),B.同意稍作修改后直接答辩(70≤总分<85),C.修改后重新送审(60≤总分<70),D.不同意答辩(总分<60)。根据评阅意见确定如下三类结果:

  1.通过盲审。评阅意见为3A,可直接参加答辩。

  2.基本通过盲审。评阅意见3A以下、3B(含3B)以上,学位申请人应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指导教师和学科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参加答辩。

  3.未通过盲审。评阅意见有1份为C(含C)以下,学位申请人应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如有意见为D,则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修改完成后重新进行盲审。

  学位申请人如对未通过盲审的专家评阅意见存在异议,且评阅意见至少有1份为A、只有1份为C、没有评阅意见为D,或评阅意见两份为A、一份为D的,经指导教师和学位点负责人同意后可向学院提出一次复审申请,复审后的结果作为学位申请人的最终评阅意见。

  五、有关说明

  1.当次被列为盲审对象的研究生,如果不能按时提交论文,答辩时间推迟到下一学期,并且继续接受校外盲审。

  2.盲审论文未通过的研究生的导师,其指导的下一届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全部进行校外双盲评审。

  

  附件:1. 学术型硕士学位(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及提交要求

            2. 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及提交要求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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