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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5-03     浏览次数:

     

各本科毕业班:

  为落实好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使命任务,展现我校立德树人工作成效,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广大学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追逐青春梦想,依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有关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届全体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在学习能力、科学研究、组织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自强不息、多才多艺或其他方面(如民族团结、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表现突出,在学生中产生积极、显著影响或为学院争得了荣誉。评选总人数不超过学院毕业生总数的10%。

  三、评选进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5月6日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包括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1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A223办公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84024649@qq.com

  2、5月7日-5月10日,学院根据申请人综合情况进行研究、评选,将初选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学院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各毕业班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确保把真正事迹突出、师生认可、能够代表学院人才培养水平的毕业生先进典型遴选出来。

  2、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3、重视对评选工作的全程宣传,认真撰写毕业生先进事迹。把评选过程作为优秀学生的风采展示和事迹宣传过程,把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转化为促进学院学生全面发展、奋发进取的强劲动力,充分发挥评选工作对学生成长成才的教育引领作用。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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