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2018〕4号
关于印发《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系、学生班: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经2018年3月13日党政联席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大学生 创新性 实验 项目 办法
抄报:教务处
抄送:实验室、中试车间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3月14日印发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 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校教发〔2015〕387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加强大学生的创造意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项目立项
(一)项目申报主体
1.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全体学生(未参加过国家、省和校级科创项目)。
2.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项目参加人数5-7人。
(二)项目选题应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合理。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学生填写《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2.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申请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予以立项。
三 、项目管理
(一)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1.项目时间:2年。
2.在项目进行中期,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向学院报送《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展报告》,以保证研究项目按计划、有序地进行。对没有按计划进行的项目,责令限期改进,仍无进展将取消主持项目资格。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项目内容、结题时间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能变更。
4.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秘书和辅导员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学生的过程管理和监督,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每名指导教师指导院级科创项目不得超过5项。
(二)资助经费
学院每年设立“院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专项基金,对每个项目给予0.1万元资助经费。
(三)结题验收
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向学院提交项目总结报告、项目成果实物及相应的设计说明书、图纸等,学生提交的文字材料应有指导教师签署的审阅意见。
2.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结题验收材料进行认真审阅,组织答辩验收和鉴定,项目鉴定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对结题优秀的科创项目的学生团队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4. 项目结题验收合格,计算教师教学工作量。延期结题者,不计算工作量。
四、附则
1、本管理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办法由党政联席会负责修订。
3、本办法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