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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1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曹德旺励志助学金、时胜帮扶奖学金、文化奖学金、罗麦奖学金、恒大奖助学金、王同川励志奖学金、理想爱心奖助学金、诚朴奖助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朱英龙贫困助学金、汇湘轩—刘敏奖学金等国家、学校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及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定及考核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汪勇攀

  成 员:刘娜、魏月媛、杨  腊、田洪圆、康  鹏、许淼杰、各班班主任

  各学生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团支书和10%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

  二、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299 号)执行。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申请者原则上必须在2018年10月8日前在学校交费注册;

  3.上学年度学习成绩(指教务处提供的学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4.2015、2016级学生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分数≥425分),2017级学生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分数≥425分)。

  (二)指标分配

  今年学院共分配到国家奖学金指标19个。各年级各学生班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

  (1)申请者需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A4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填写说明请参见审批表附录;

  具体要求为:

  ①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一律手写,不得打印及随意增加页数;

  ②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③表格中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④表格中学习成绩填写班级排名,综合测评成绩填写班级排名,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

  ⑤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 200 字左右;

  ⑥表格中“推荐理由”栏中,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

  填写内容不得只简单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⑦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院(系)出具推荐意见,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顺序的情况 ,尤其是要留够公示时间;

  ⑧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2.班级评议推荐

  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符合评选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方可推荐。各学生班每班推荐不得超过2名(没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班级不推荐),填写《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中)。

  3.学院评审

  按照各年级各专业分配的指标,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者2017-2018学年度学积分与综合测评在专业或年级排名之和确定,取两项之和小者,若两项之和相同取综合测评排名高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必修课因考试不及格重修者;

  2.受纪律处分者;

  3.擅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4.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 号)执行。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申请者原则上必须在2018年10月8日前在学校交费注册;

  3.上学年度学习成绩(指教务网学分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50%;(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4.2018-2019学年度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分数≥425分)。

  6.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在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选产生。

  (二)指标分配

  今年学院共分配到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46个,各年级各学生班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者需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一式两份)。

  2.班级评议推荐

  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方可推荐,各学生班每班推荐2名(没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班级不推荐),填写《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

  注意:每班所推荐的2017-2018学年度学积分和综合测评在专业排名之和较小的申请者直接确定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班级所推荐的两项之和较大者,按照各年级分配的流动指标,学院将各班所推荐申请人学积分和综合测评之和进行年级大排名,由小到大确定获奖者,若两项之和相同取综合测评排名高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2.课程考试作弊者;

  3.必修课因考试不及格重修者;

  4.私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5.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者;

  6.实际每月消费明显偏高或有不良消费习惯者;

  7.诚信意识较差者;

  8.有其他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9.在申请该项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四、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每学年评审一次,标准分3500元和2500元两个等级。

  (一)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申请者原则上必须在2018年10月8日前在学校交费注册;

  3.2018-2019学年度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6,一式两份)。

  2.班级评议小组讨论,确定拟推荐名单。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对同学负责的态度,对提出申请的同学情况进行讨论,参照2018-2019学年贫困认定的结果确定推荐受助学生名单,提交班会民主评议。

  3.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拟推荐受助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方可推荐。须以班级为单位,填写《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3)。

  (三)指标分配

  各年级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1,各年级可根据班级贫困生人数及已获社会助学金情况进行适当微调。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1.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2.课程考试作弊者;

  3.私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4.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者;

  5.实际每月消费明显偏高或有不良消费习惯者;

  6.诚信意识较差者;

  7.有其他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8.在申请该项助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9.受无偿资助的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未达到学校规定学时或考核不合格者。

  五、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奖励对象为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

  (一)本科学生评定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5%(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4.申请者上一学年度课程考试无不及格情况。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

  (二)本科生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1)《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7,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3)

  2.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名单。班级民主评议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同学的4/5,且参加评议1/2以上的学生表示同意方可推荐。

  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校长奖学金。

  (三)本科生评定细则

  1.学院本科生共有10个名额,各年级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1,每班最多只能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没有符合条件的班级可不申请)。

  2. 各年级指标由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者2017-2018学年度学积分和综合测评在年级大排名之和确定,取两项之和小者,若两项之和相同取综合测评排名高者。

  六、曹德旺励志助学金、时胜帮扶奖学金、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太白棓煜兴奖学金、文华奖学金、王同川励志奖学金、罗麦奖学金、恒大奖助学金、理想爱心奖助学金、诚朴奖助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汇湘轩-刘敏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一)曹德旺励志助学金

  1.评选对象为我校2018级全日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 学生,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德旺励志助学金评 选办法》(2016年 9月修订版)执行。

  2.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本项奖学金学院2018级分配5个指标。

  3.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一式两份)(见附件9)

  (2)《名单汇总表》(附件3)。

  (二)时胜帮扶奖学金

  时胜帮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及园艺学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金额每人4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时胜帮扶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4〕3号)执行。

  1.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本项奖学金我院分配推荐指标15个,各年级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1。要求获选同学品学兼优,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系)组织的公益活动。

  2.需提交材料

  (1)申请书(西农红头稿纸,手写)

  (2)《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3)《本科生成绩单》

  (4)《时胜反哺承诺书》(附件14)

  (5)《名单汇总表》(附件3)

  (三)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校注册的全日制家庭贫困本科学生,资助标准为一等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每人每年1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选条例》执行。

  1.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本项奖学金学院分配指标27个,各年级具体名额见附件1。

  根据朱英龙先生要求,为扩大受助面,让更多同学享受到资助,已经获得上学年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本年度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2.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一式两份)(附件9)

  (2)《名单汇总表》(附件3)

  (3)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只需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学生的学业情况、获奖感言、今后的努力方向及回报社会的决心等。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格式见附件13)。综合考评部将所有获得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整理到一个电子WORD文档,每页排版两名学生情况。

  (四)太白棓煜兴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陕西太白县籍全日制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金额和获奖人数 根据申请人的数量及申请人的综合水平情况确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太白棓煜兴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 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一式两份)(附件9)

  (2)《名单汇总表》(附件3)。

  (五)文华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华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 号)执行。

  1.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院分配指标1个,面向学院2016级同学。

  2.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一式两份)(附件9)

  (2)《名单汇总表》(附件3)

  (六)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2018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资助金额每人每年10000元。获奖学生在学习持续进步的情况下连续奖励4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1.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分配指标2018级1个。

  2.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一式两份)(附件9)

  (2)《名单汇总表》(附件3)。

  (七)罗麦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我校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实验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理学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罗麦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 号)执行。

  1.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分配指标15个,面向2015-2017级同学,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2.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一式两份)(附件9)

  (2)《名单汇总表》(附件3)。

  (八)恒大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奖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获奖学生经考核符合评选条件的连续资助。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恒大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1.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院分配指标10个。2015级2个名额,2016级3个名额,2017级2个名额,2018级3个名额。

  2.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一式两份)(附件9)

  (2)《名单汇总表》(附件3)。

  (九)理想爱心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2018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奖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想爱心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1.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学院院分配指标2018级2个名额。

  2.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一式两份)(附件9)

  (2)《名单汇总表》(附件3)。

  (十)诚朴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评选名额根据“九九公益”捐赠款进行指标配比,奖助金额每人5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诚朴奖助学金评选办法(2018 年修订)》执行。

  1.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分配指标6个名额,各年级具体名额见附件1。

  2.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一式两份)(附件9)

  (2)《名单汇总表》(附件3)。

  (十一)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其中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资助金额每人每年10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1.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分配指标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1个名额。学院对申请学生采取笔试选拔,结合笔试成绩和个人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

  (1)中国近现代科学家事迹精神学习心得(内容要求关于学习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原创文章,不少于1500字,要求用西农红头信纸手写成稿,如发现文章涉嫌剽窃、抄袭、套用他人成果或请人代笔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2)《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5)

  (3)《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16)

  (十二)汇湘轩-刘敏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学院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本科生,奖励标准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10名,2016级5名,2017级5名。具体评选办法按照《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汇湘轩—刘敏奖学金评选办法》(食品党〔2014〕12文件)执行。

  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一式两份)(附件9)

  (2)《名单汇总表》(附件3)。

  七、对曹德旺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香港思源奖助学、春雨奖学金、王同川励志奖学金、九九助学金等社会各类连续性质奖助学金受助学生的考核

  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对2017-2018 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连续资助的奖助学金所缺名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香港思源奖助学金不再递补)。各项连续资助的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见附件8。

  (一)曹德旺助学金

  各相关班需对2017-2018学年度曹德旺助学金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向学院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一式两份(附件9),《名单汇总表》(附件3),标明是否为新替换。

  (二)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各相关班需对2017-2018学年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受助学生进行考核。

  1.考核合格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附件11,A3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

  (2)《名单汇总表》(附件3),标明是否为新替换

  2.考核不合格者,要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附件10,一式两份)

  3.新递补的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0,一式两份);

  (2)《名单汇总表》(附件3),标明是否为新替换

  (三)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各相关班需对2017-2018学年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受助学生进行考核,上学年出现考试不及格或者学习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空出名额不再递补。

  考核合格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内容,西农红头稿纸手写)

  (2)《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附件12,一式两份)

  (3)《本科生成绩表》(一式两份)

  (4)《名单汇总表》(附件3)。

  注意:根据香港思源基金会要求,必须同时报送2018年毕业的受助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名单见附件8)。

  (四)春雨奖学金

  各相关班需对2017-2018学年度春雨奖学金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向学院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名单汇总表》(附件3),标明是否为新替换。

  (五)九九助学金

  各相关班需对2017-2018学年度九九助学金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向学院提交:

  1.申请书(西农红头稿纸,手写)

  2.《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7)

  4.《本科生成绩表》(一式两份)

  5.《名单汇总表》(附件3),标明是否为新替换。

  (六)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各相关班需对 2017-2018 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6〕1 号)中第四条和第九条相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9,一式两份);《名单汇总表》(附件3),标明是否为新替换。

  (七)深圳校友爱心奖学金

  各相关班需对 2017-2018 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名单汇总表》(附件3),标明是否为新替换。

  (八)华福证券奖学金

  各相关班需对2015级、2016级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名单汇总表》(附件3),标明是否为新替换。

  (九)中天奖学金

  各相关班需对 2017-2018 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提交《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名单汇总表》(附件3),标明是否为新替换。

  八、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9月17日-9月21日):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安排布置工作;

  (二)学生申请(9月22日-9月2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并在班级申请;

  (三)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25日-9月26日):各班成立以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四)材料上报

  各类奖助学金上交材料时间安排如下,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9月26日下午5点前以班为单位上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类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材料,上报各类社会奖助学金考核纸质版材料。同时将附件3、朱英龙受助学生个人基本情况介绍等电子版材料以各班级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shipinkaoping@163.com。

  (五)学院初审(9月27日-10月13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学校。

  (六)学校审核、公示。

  九、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号)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班级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召开主题班会、资助政策宣讲等活动,使学生对学校的资助政策有全面的了解,同时在本院系范围内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三)请各班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精准资助,资助标准由院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和班级排名评议确定。在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四)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停止2018级学生评选,唐仲英德育奖学金、深圳校友爱心奖学金、农一网奖助学金、恒天然奖学金2018级学生评选工作将在2019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经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者上学年度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超过3门以上(含3门),取消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六)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中涉及到百分比数计算的,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但最多只能获得其中的一项,学院先评定国家奖学金,后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再评校长奖学金;原则上获得大额奖助学金(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学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其他社会奖助学金的资助;原则上每位学生每人每年所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总额不能超过5000元。根据资助方要求,学生不可同时享受两项社会类奖助学金。已经获得上学年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本年度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七)转专业学生均在新学院、新班级申请。凡上年度受无偿资助的学生,无故不参加院系、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未达到完成爱心实践活动的规定学时,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院系有权取消其资助及申请资格。

  (八)所有学生学积分以综合测评时教学办提供的数据为准,如有需要,转入我院的学生须在原学院开据成绩单证明,提交证明后方可参评。

  (九)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更。《本科生成绩单》由教务处本科生成绩自助打印系统打印。所有材料按顺序整理,不得装订,用夹子固定。

  (十)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工作办公室(食品大楼A219),咨询电话029-87091512。

  (十一)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对应年级辅导员老师反映,不接受匿名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学校。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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